自2014年修訂后的《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發布實施以來,國家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清理規范力度不斷加大,特別是一系列文件的頒布,幾乎實現了對政府融資行為監管的全覆蓋,直接影響了集團公司的籌融資工作。針對平臺公司受政策導向性強,融資途徑單一,限制條件多,市場融資成本普遍上漲等情況,集團公司積極疏通標準化的直接融資渠道,通過直接融資來化解傳統銀行項目貸款設立的門檻條件高等問題,以確保集團公司下半年融資工作進展,實現我集團公司項目建設及償債資金需求的良性循環。 繼集團公司及子公司通過發行2013年保障性住房項目企業債券、2014年棚戶區改造項目企業債券實現直接融資后,集團公司積極籌劃第三期企業債券工作。目前國家發改委已受理上報審核材料,近期將進行第一輪反饋。集團公司將繼續積極對接券商按國家發改委提出的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完善,爭取早日獲得批復并擇機發行,籌集項目建設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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